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1. 通知概述
1.1 通知背景
1.1.1 问题隐患的梳理与发现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一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
- 发现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
- 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够、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
1.1.2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问题
- 一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及人员现场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
- 对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出来。
1.1.3 执法检查的问题
- 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未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 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
1.1.4 行业主管部门的问题
- 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够。
- 没有宣贯到基层一线。
1.1.5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身的问题
- 不同部门、不同专家对同一个单位检查提出不同整改意见甚至相互矛盾。
- 一些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
1.2 通知目的
1.2 通知目的
-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 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3 通知内容
1.3.1 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重要意义
-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明确要求,要精准开展排查整治,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过深入剖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关键因素进行梳理归纳,制修订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
- 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重要保障。
1.3.2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 督促指导主要负责人将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头主动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通过“告知卡”、“张贴画”、“口袋书”等形式,营造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良好氛围。
1.3.3 督促指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督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培训。
- 服务过程中,要及时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 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1.3.4 将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学习到位、宣传到位、指导到位。
- 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统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有关部门的各类检查标准。
-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学习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
1.3.5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不断提高标准质量
- 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
- 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
- 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