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凭证出售全解析
1. 凭证出售准备工作
1.1 核查经办人身份证
- 核查经办人身份证并核对2804,销户购买结算业务委托书可用销户申请书及授权书替代2804;法人办理无需2804打印件或销户申请书及授权书。
1.2 查询账户记录状态
- 查询账户记录状态,确定要购买的凭证种类及份数,账户状态为正常方可出售凭证,工商已注销的公司非销户情况下不得出售重要凭证;购买现金支票需查看账户钞汇标识是否为现钞户,基本户均可购买现金支票,临时户或专用户有分行审批通过的方可购买现金支票。
1.3 告知收费情况
- 告知收费情况并确定收费渠道,填写空白凭证领用单,支票无工本费,收费手续费1元/张,结算业务委托书收取工本费0.13元/张;外币账户及一些专用账户不得直接在本账户扣费。
1.4 空白凭证领用单验印
- 空白凭证领用单验印,验印凭证类型需选择99;验印凭证类型如选择有误,则会出7-49预警。
2. 凭证出售的审核要点
2.1 核验“空白凭证领用单”上预留银行签章
2.2 审核空白凭证领用单填写要素
- 审核空白凭证领用单填写要素(包括领用人名称、账号、金额、经领人身份证件号码、签名)是否准确,系统录入凭证号码是否同空白凭证领用单及实物起止号码一致。
2.3 核实经办人是否为凭证购买人
- 核实经办人是否为凭证购买人、同2804查询单一致,联网核查身份证件并留存核查记录 (打印2804-6凭证购买人。若无凭证购买人: 需提供授权书,如为法人购买2801屏拷件)。
2.4 单位如有购买支付密码器
- 单位如有购买支付密码器,取款方式应选择“1-凭密码取款"。
2.5 出售支票原则上每次每种一本
- 出售支票原则上每次每种一本、确需出售2本(含)以上须经会计暨合规主管签章批准。
2.6 交易仅支持交易柜员本人当日或隔日冲正
- 该交易仅支持交易柜员本人当日或隔日冲正,允许对单笔出售交易中的部分凭证进行冲正。如需冲正,选择冲补标志为"1-冲正”对所需冲正的凭证进行冲正,不对收费金额进行冲正,收费金额冲正请使用1106-当日冲正、1115-隔日冲账交易。
2.7 工商已注销的公司非销户情况下不能出售重要凭证
2.8 柜员只能出售自己尾箱内的凭证
3. 会计影像留存凭证要求
3.1 购买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重要空白凭证
- 购买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重要空白凭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预留印鉴),并注明验印结果。
3.2 编制支付密码
- 编制16位支付密码,1204拷屏(须为核验成功)
3.3 经办人身份证打印件
3.4 2804-6经领人查询单
- 2804-6经领人查询单,若无凭证购买人: 需提供授权书,如为法人购买2801屏拷件。
3.5 出售2本(含)以上由会计主管签字审批
3.6 尽职调查表格
- 《兴业银行支票客户尽职调查情况表》、《兴业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尽职调查表》
4. 注意事项
4.1 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 单位名称、领用人名称和加盖印鉴是否一致、系统录入是否与凭证一致
4.2 购买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的若无支付密码
- 购买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的若无支付密码,且2804凭证购买人信息缺失,原则上需提供授权书并向企业双人核实。
4.3 领用结算业务委托书
- 领用结算业务委托书: 客户填写空白凭证领用单,填写账号、户名、物品名称、号码段、金额,填写签收栏位。无需加盖预留印鉴、无需编制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