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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运代理流程
1. 货物订单接收
1.1 订单接收概述
1.1.1 订单接收方式
- 订单接收可通过直接与客户谈判或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广告等方式进行。
- 在工作开始前,应充分了解企业的资源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发挥优势,避免劣势。
- 确定目标,收集更多信息,同时销售人员应学习更多当前的宏观经济信息和微观经济信息,并准备如公司简介、运费清单、空白账簿等基本文件。
1.1.2 订单接收后的跟进
- 成功接收订单并得到客户授权后,销售人员应与企业运营商沟通,并做好各环节的跟踪工作,以更好地完成“后运输服务”。
- 良好的后运输服务常能赢得客户信任,增强送货人员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稳定老客户,增加新客户,提高企业竞争力。
1.2 货物到达通知
- 货物到达后,船公司或航空公司会及时通知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以便及时处理货物的进口程序。
1.3 费用支付与文件获取
- 在海运和空运中,这一步骤包括不同的具体操作,但通常在货物到达后,承运人和承运人需要获得相关文件(海运为提单,空运为航空运单和交货通知)。
1.4 进口检验
- 对于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进口货物,在获得相关货运文件和提单后,应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表”(进口检验证明申请),并准备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口检验。
- 货物通过检验后,检验机构将出具“进口货物报关单”。
1.5 海关申报
- 与出口申报类似,货物或运输进出口,发货人或代理人必须将货物送至集装箱场、集装箱货运站或终端仓库,向进出口港口的海关提出申报,提交文件和文件,接受海关人员对报告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支付海关征收的关税和其他税费,在货物和运输工具被海关放行前,必须获得海关的批准。
- 放行后,进口商可以处理交付等事宜。在正式海关申报之前,应进行申报和预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进口货物申报表”,然后准备相关文件(授权书、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向海关申报,并支付相关税费,以完成海关清关。
1.6 安排提货
- 完成进口申报后,可以开始安排提货。
- 在空运模式下,由于货物数量较小,货运代理通常发送到达通知,收货人在指定仓库提货;
- 航运情况更为复杂,根据发货人提出的不同交接地点,有以下几种方式:
- 交接地点为门(DOOR)-实践中通常称为门到门。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要求安排集装箱拖车运输。
- 交接地点为场(CY)-在这种情况下,货运代理只需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并将相关文件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应自行到仓库提取货物。
- 交接地点为站(CFS)-与交接地点为场(CY)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货物不在场提取,而是已经打包,所有者需要到集装箱站提取。
1.7 账单结算与发票开具
- 安排好货物交付后,货运代理的工作基本上就完成了。接下来,应开具费用账单,所有者应确认账单并结算委托费用,货运代理将开具“国际货运代理特种发票”。
1.8 回单
- 回单是货运代理业务操作的最后一步。具体来说,在与客户费用结算时,应将海关收据等文件退回客户,以便客户尽快处理进口付款和核验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