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架构及职能分析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介
1.1 组织架构
1.1.1 直属机构
-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维护。
- 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 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
- 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促进建设科技的发展和应用。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
-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
- 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负责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检测鉴定工作。
1.1.2 内部机构
- 办公室(审批综合处):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审批工作。
- 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党群工作和人事管理。
- 政策法规处:负责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 财务审计处:负责财务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负责住房改革和发展的相关工作。
- 住房规划与建设处:负责住房规划和建设工作。
- 房地产业处:负责房地产行业和市场管理工作。
- 房屋租赁管理处: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 房屋安全管理处: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 物业监管处:负责物业行业的监管工作。
- 城市建设处(城建档案管理处):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 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负责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处: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 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负责勘察设计和建设科技工作。
- 城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 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
1.2 机构领导
- 党组书记:负责党组的日常工作。
- 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开展工作。
- 局长:负责局的全面工作。
- 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 二级巡视员:负责巡视工作。
- 一级调研员:负责调研工作。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
2.1 房地产与住房保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拟订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 负责房地产市场和行业管理以及住房租赁工作。
- 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 负责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2.2 房屋安全与物业管理
- 负责拟订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统筹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 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职责,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 负责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设计、燃气、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统筹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 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职责。
- 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
- 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
- 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 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 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
- 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 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 负责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依法查处施工中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装修装饰材料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 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 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 组织制定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政策。
- 负责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 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 承担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
- 承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监管职责。
- 负责组织或者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燃气安全意识。
- 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
2.3 物业与城市建设
- 负责物业行业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区和相关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所负责重点片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 负责城中村整治提升、“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开展“新城建”统筹、城市体检、宜居城市建设、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综合规划设计、市政综合管廊管理等工作。
- 负责全市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的检查及考核。
-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 负责城市建设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2.4 综合管理与服务
-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审批工作。
- 负责党群工作和人事管理。
- 负责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 负责财务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
- 负责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
- 负责党建工作、机关文化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
- 负责住建领域相关立法执法、复议诉讼、普法教育、专项法律咨询等工作。
- 负责内部审计、预算绩效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
- 负责住建领域宣传公告等工作。
- 负责行业统计分析等工作。
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预算分析
3.1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 2024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部门预算收入59,566.33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8,815.84万元,下降24.0%。
-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59,566.33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8,815.84万元,下降24.0%。
-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预算安排了“5·18”楼宇振动事件技术调查经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等一次性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存量的履职类项目预算;三是政府投资项目暂未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中。
3.2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 人员支出7,246.3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保缴费等相关支出。
- 公用经费1,387.7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公用经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4.4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 项目支出50,187.79万元:具体包括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建设发展与行业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住房和建设综合事务管理、综合管理类、预算准备金、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等。
3.3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 2024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纳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7,995.95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67.50万元、工程类项目0万元、服务类项目27,928.45万元。
3.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9.29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3.6万元。
-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33.6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3.6万元。
- 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8.69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
3.5 其他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6.35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163.93万元,下降7.7%。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10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6台(套)。2024年计划购置车辆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0万元。
- 部门预算中所有数据为四舍五入取整后列示,数据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权责分析
4.1 权责概述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含玻璃幕墙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燃气、物业管理、建筑废弃物受纳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我市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房屋工程及其造成的建筑边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房屋修缮、改造、拆除和加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统筹和指导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市场进行监管,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房屋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依职责指导全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依法查处施工中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城镇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
4.2 权责实施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