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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
1. 党的纪律概述
1.1 党的纪律的定义与重要性
1.1.1 党的纪律的定义
- 党的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
1.1.2 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基础。
- 只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才能保持高度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党的纪律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赢得民心的重要保证。
1.2 党的纪律处分
1.2.1 党的纪律处分的对象
-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1.2.2 党的纪律处分的原则
-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 党纪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例外。
-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 民主集中制,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1.3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3.1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定义
-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
1.3.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意义
- 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及时纠正党员的错误行为。
-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避免严重违纪行为的发生。
-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给予严厉惩处。
- 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确保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1.4 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4.1 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 警告;
- 严重警告;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1.4.2 党员纪律处分的执行
-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5 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
1.5.1 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
-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者解散。
1.5.2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意义
- 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 加强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1.6 处分相关情况的处理
1.6.1 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 有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 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 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1.6.2 免予党纪处分的情形
- 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 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1.6.3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 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 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 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1.6.4 党员犯罪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
-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 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1.7 违纪行为责任人员的区分
1.7.1 违纪行为责任人员的区分方式
-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7.2 区分违纪行为责任人员的意义
- 明确责任,确保纪律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加强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