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监狱新质生产力建构探析
1. 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1.1 中国式现代化的定义
1.1.1 中国式现代化的概念
- 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全面现代化,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
- 它既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又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1.2 中国式现代化的特点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 强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 坚持和平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2 中国式现代化与监狱新质生产力的关系
1.2.1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概念
- 监狱新质生产力是指在监狱管理中,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理念,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实现监狱工作的高效、安全、文明。
- 它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教育创新等多个方面。
1.2.2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性
- 监狱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监狱工作现代化的关键。
- 通过提高监狱新质生产力,可以更好地实现对罪犯的改造,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助于提升监狱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监狱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解析
2.1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
2.1.1 生产力三要素
- 劳动者:监狱警察和罪犯是监狱新质生产力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
- 劳动资料:包括监狱的硬件设施、信息技术设备等,是监狱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
- 劳动对象:罪犯是监狱新质生产力的直接对象,通过教育和改造,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2.1.2 全要素生产率
- 全要素生产率是指监狱新质生产力中各个要素的组合和优化,通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可以实现监狱新质生产力的提升。
2.2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价值定位
2.2.1 教育改造罪犯
- 监狱新质生产力强调以教育改造罪犯为中心,注重罪犯的个性化改造和全面发展。
- 通过引进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2.2.2 维护社会稳定
-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提高,有助于提高监狱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减少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 通过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监狱工作服务于社会稳定的目标。
3.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要求
3.1 工作机制创新
3.1.1 技术创新
- 引入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监狱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罪犯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改造质量。
3.1.2 制度创新
-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 推行绩效考核,激发监狱警察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3.2 提升管理效能
3.2.1 管理理念更新
- 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 借鉴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提升监狱管理的效能。
3.2.2 教育手段完善
- 建立科学的教育转化体系,提高教育转化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
- 加强心理矫治和疏导工作,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重新拥有健康的心态。
3.3 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再社会化水平
3.3.1 个性化改造
- 根据罪犯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改造方案。
- 引入社会资源,为罪犯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3.3.2 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 加强罪犯社会应变能力培训,锻炼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在模拟社会环境中进行自我管理,强化与社区、家庭等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推动刑释罪犯重新社会化工作的开展。
4. 制约监狱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4.1 监狱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4.1.1 制度创新不足
- 部分监狱警察思想观念仍需进一步解放,对新的工作机制存在抵触心理。
- 在罪犯教育改造、生产组织等方面的制度存在不足,部分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4.1.2 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公正
- 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公正,难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 难以保证监狱新质生产力的顺利推进。
4.2 监狱法律法规供给不足
4.2.1 法律法规滞后
- 有关监狱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
- 现行《监狱法》对规范监狱执法活动,切实做好罪犯的惩治和改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4.2.2 法规制度不完善
- 缺乏细致的具体规范,难以避免监狱执法随意性大、权益保障不充分、程序公正公平等弊端。
- 从实体内容上难以保证规范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容易引发管理漏洞和执法风险。
4.3 监狱执法管理效能提升面临挑战
4.3.1 执法环境复杂多变
- 监狱执法环境复杂多变,如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等,都可能对监狱执法管理效能产生影响。
- 监狱在制度落实上缺乏有效监管,监督检查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
4.3.2 执法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创新滞后
- 监狱警察的执法行为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创新滞后。
- 监督管理权限不够明确、管理范围界定不够清晰、管理程序可操作性不强。
4.4 监狱企业的效率不高
4.4.1 生产设施落后
- 有的监狱生产设施落后、设备老化,生产工艺不科学、不合理,导致生产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 监狱新质生产力的推进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监狱经费来源有限,难以满足新质生产力推进的全面需求。
4.4.2 技术设备引进不足
- 资金短缺导致监狱难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限制了监狱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 难以提高罪犯劳动改造质量和生产效率。
4.5 教育改造罪犯质量有待提升
4.5.1 教育内容单一
- 教育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教育方式陈旧、缺乏创新,导致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成效不大。
- 在教育日期间,所有罪犯使用同一个教学配档表,有的罪犯可能难以理解不愿学,有的罪犯可能感觉简单不想学。
4.5.2 教育方式缺乏创新
- 罪犯在入监教育期间,侧重于监规纪律教育,认罪悔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技能教育,但在实际操作中,区分程度体现得不明显。
- 对罪犯个体而言,对其个性把握不全面,精准教育不到位,方法运用上局限于开展谈心谈话、举办文体活动、实施惩戒处罚等,而心理危机干预、思想教育等缺少,对罪犯思想本质的改变收效甚微。
4.6 警察能力素质发展不均衡
4.6.1 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 监狱警察的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与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很难相适应。
- 在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短板,不能适应岗位需要,有的缺乏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4.6.2 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 监狱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滞后现象,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 监狱警察的能力素质发展不均衡,与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不相适应。
5. 以提升监狱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监狱工作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5.1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5.1.1 提升政治判断力
- 增强监狱警察政治判断力,科学把握形势变化,准确识别现象实质,清醒认识是非对错。
- 提升政治领悟力,善于用政治思维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体现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对监狱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创造性推动上。
5.1.2 强化政治执行力
- 强化监狱警察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 完善执法权力责任清单,深化监狱执法大数据监管战略,更好地服务于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2 树牢新型监狱安全观,保障平安中国建设
5.2.1 构建现代化监狱安全长效机制
- 以全链条系统管控为核心、源头管控为根本,构建现代化监狱安全长效机制。
- 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常态化、实战化、精细化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制度,构建监狱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防控体系。
5.2.2 深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合一”机制
- 深化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合一”机制,“打、防、管、控”四策联动,筑牢监狱安全防线。
- 积极推动监狱治理融入地方治理体系,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新机制,加强与所在地区各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社区、武警部队的联系,以共建共治共享作为提升平安监狱建设效能的发力点。
5.3 完善提升监狱管理效能的体制机制
5.3.1 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
- 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规范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 构建监狱高效运行体系,加强环节之间执行力度的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监狱基层扁平化建设力度,做到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5.3.2 完善监狱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 完善监狱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目标分解、细化落实的过程,提升监狱整体执行能力。
- 有效贯彻落实监狱战略规划,在监狱优质发展中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功能、效果和作用。
5.4 规范监管执法,提升执法质效
5.4.1 突出理念转型
- 突破思维壁垒,打破“大墙”思维,认清形势,把握规律,赢得主动。
- 突出理念转型,特别是监狱警察理念转型,做好流程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5.4.2 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
- 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理清工作依据、流程、职责、要求和文书表格,形成“要干什么、按什么标准干”的规范操作手册。
- 建立制度衔接、流程对接、信息衔接机制,促进刑罚执行标准尺度统一,参与刑罚执行的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真正做到精准对接、实时对接。
5.5 强化“改造为本”,助推改造罪犯高质量发展
5.5.1 深化对教育系统的全面理解
- 深化对教育系统的全面理解和把握,三种手段相互协调,共同作用于罪犯改造。
- 教育必须针对罪犯思想实际,紧跟时代步伐,充分运用科学的教育技术手段,整合和优化狱内、社会两个资源,使教育更富有生机与活力。
5.5.2 创新教育转化方式
- 创新教育转化方式,推进多媒体网络化教学,实现教育改造的信息化。
- 建立罪犯、社会、律师、志愿者等多方联合调解机制,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教育改造全过程的创新发展,确保不断提升教育改造的有效性。
5.6 完善监狱企业工作机制,保障高效规范运行
5.6.1 建立平等协调的议事规则和相互监督的决议执行机制
- 按照劳动改造工作规律的要求,从完善新时期劳动改造职能发挥的管理体制入手,建立和完善罪犯个体劳动素质评估等劳动改造全过程执法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监狱新质生产力效能。
- 积极引入现代市场经营理念,探索适合监狱生产特点的自主经营、委托经营、授权和贴牌经营的生产劳务加工经营模式,拓宽经济发展渠道。
5.6.2 加强监狱企业之间产业协作
- 加强监狱企业之间产业协作,打破“一监一企”单打独斗的模式,按照产品或产业相近原则,组建行会性质的产业联盟,抱团经营,共同培育市场、共同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实现协同发展。
5.7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警察队伍
5.7.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积极推进警务职级晋升调整,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分析研判,完善重在平时的识人机制。
- 科学补充警力,扎实做好公务员考录、选调、公开遴选等工作,不断提高法学、心理学、医学等监狱工作核心专业人才比例,加强新录用公务员日常教育培养,以优质高效的培训帮助警察快速成长。
5.7.2 建立精准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 建立精准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既考虑专业技能水平,又统筹德能勤绩廉,完善内部竞争机制,把技能素质和综合素质过硬的人才选拔出来,在补贴发放、表彰奖励、评先树优、提拔重用等方面予以兑现,激励警察最大限度地发挥才能。
- 建立导师制,选派经验丰富的警察参加人才库建设,对业务知识进行常态化辅导,使过硬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本领得到传承;定期召开经验交流研讨会,共同提高经验交流制度,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