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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心地区重点项目对接情况
1. 项目对接概述
1.1 对接背景
1.1.1 对接目的
- 为了更好地推进绿心地区重点项目的实施,生态绿心部与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重点项目事务中心、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进行了现场沟通对接。
- 对接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资金的用途、支持的项目类型以及如何分配资金,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1.1.2 对接参与方
- 参与对接的主要部门包括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事务中心、项目三部、投资处以及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 各参与方代表就项目的实施、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类型等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2. 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吴广君主任的建议
2.1 资金使用目的和效果
2.1 资金使用目的和效果
- 确定资金的目的是支持哪些类型的项目和如何分配,以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
- 建议将所有项目包装成一个项目,并确定一个业主单位来实施。
2.2 全力支持工作
2.2 全力支持工作
- 重点项目事务中心全力支持这项工作,并愿意参与省长株潭一体化中心的相关会议。
3. 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事务中心项目三部魏昀达部长的建议
3.1 项目筛选和分析
3.1 项目筛选和分析
- 建议先筛选与上位规划和当地规划相符,已有实施基础的项目。
- 根据筛选情况,对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和规模及投资进行分析。
3.2 资金安排和配套资金
3.2 资金安排和配套资金
- 对于安排引导资金的项目,应落实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 应补充投资安排计划总表,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
3.3 指定统一的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3.3 指定统一的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 建议省级指定统一的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4.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王耀副处长的建议和意见
4.1 资金支持项目的原则
4.1 资金支持项目的原则
- 资金应直接支持项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绿心的相关布局。
- 项目和资金安排应考虑三市的均衡平衡,以促进绿心保护和发展的作用。
4.2 对拟支持项目类型的意见
4.2 对拟支持项目类型的意见
- 绿道项目相对成熟,可以优先考虑。
- 林相改造也有可行性,但要压实林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共同投入。
- 可以支持集中建房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内容。
- 退出工业企业用地盘活利用项目应以社会资本为主,不建议支持。
- 乡村振兴项目和不建议现在投。
- EOD项目以环保部门为主的,处于探索阶段,不建议投。
5. 与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李志平副处长沟通情况
5.1 资金使用原则
5.1 资金使用原则
- 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三个原则:与原有的一体化专项资金使用同一个管理办法、与一体化专项资金并行、聚焦做大项目。
5.2 资金使用政策
5.2 资金使用政策
- 建议将现有分配方案转化为资金使用政策,如“关于支持绿心保护与发展的若干政策”。
- 政策经省政府同意后,再根据政策来安排资金。
5.3 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
5.3 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
- 退出工业企业盘活利用属于市场行为,不建议支持。
- 美丽屋场建设等乡村振兴类项目在农业农村部门已有资金支持,不建议重复投入。
- EOD项目开发,前期生态治理阶段,财政资金可以给予一定资金投入作为配套。
- 绿道建设、村民建房集中安置区建设和林相改造都可以支持。
6. 总结
通过本次对接,各参与方代表就绿心地区重点项目的实施、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类型等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重点强调了资金使用原则、项目筛选和分析、以及项目类型的支持等方面。同时,也提出了将现有分配方案转化为资金使用政策,以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