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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计划
1. 美丽中国建设概述
1.1 建设背景
1.1.1 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
-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 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1.1.2 美丽中国建设的意义
- 美丽中国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美丽中国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民健康,增强人民幸福感。
- 美丽中国建设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 美丽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
1.2.1 绿色低碳发展
- 推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
- 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 发展绿色金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
1.2.2 污染防治攻坚
-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1.2.3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加强自然生态屏障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国家公园体系。
- 加强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2.4 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 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加强环境监测、执法和监管,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1.3 美丽中国建设的保障措施
1.3.1 加强组织领导
- 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 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实施。
-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美丽中国建设情况作为督察重点。
1.3.2 压实工作责任
-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分领域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分类施策、分区治理。
- 加强工作衔接,协调推进、相互带动,强化对美丽中国建设重大工程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
1.3.3 强化宣传推广
- 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制度创新、实践推广和国际传播。
-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
-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发布美丽中国建设白皮书,表彰在美丽中国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1.3.4 开展成效考核
- 开展美丽中国监测评价,实施美丽中国建设进程评估。
- 研究建立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
- 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 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
2.1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2.1.1 能源结构调整
- 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控制,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1.2 工业绿色发展
- 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 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2.1.3 交通运输绿色化
- 推进铁路、水路等清洁化运输方式,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
-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2.2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2.2.1 蓝天保卫战
- 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2.2.2 碧水保卫战
- 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
- 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2.3 净土保卫战
-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 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
-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
2.3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行动
2.3.1 自然生态屏障建设
- 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
- 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3.2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 深入推进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全面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 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2.3.3 生态修复与治理
-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
- 加强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 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土保持率。
2.4 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行动
2.4.1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
2.4.2 环境监测与执法
- 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
- 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
2.4.3 科技创新与支持
- 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 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
2.5 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
2.5.1 培育生态文化
- 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推出一批生态文学精品力作。
- 充分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科教馆等,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
2.5.2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 发展绿色旅游,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2.5.3 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 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 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
2.6 美丽中国建设国际合作
2.6.1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 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
- 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污染治理、核安全等领域国际合作。
2.6.2 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 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3. 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效与展望
3.1 成效评估
3.1 成效评估
- 通过美丽中国监测评价,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 分析美丽中国建设对人民生活品质、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 总结美丽中国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后续工作提供借鉴。
3.2 展望未来
3.2 展望未来
- 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 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 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人与自然共同繁荣,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