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深度剖析
1. 事故背景
1.1 地理位置及场地条件
1.1.1 红坳受纳场地理位置
- 红坳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红坳村南侧的大眼山北坡,地理位置优越。
- 大眼山山顶高程306.8米,地势南高北低,北面下游为河谷平原地形,最低高程34.0米。
1.1.2 场地条件
- 原为采石场,形成“凹坑”并存有积水约9万立方米。
- 东、西、南三面环山封闭,北面有高于“凹坑”底部约17米的东西向坝形凸起基岩。
- 出露新鲜基岩具有较高的力学强度和抗变形能力。
1.2 事故发生经过
1.2.1 裂缝出现
- 2015年12月20日6时许,红坳受纳场顶部作业平台出现裂缝,宽约40厘米,长几十米。
- 第3级台阶与第4级台阶之间也出现鼓胀开裂变形。
1.2.2 险情处置
- 现场作业人员向顶部裂缝中充填干土,但裂缝越来越大,停止填土。
- 11时28分29秒,渣土开始滑动,形成巨大冲击力。
1.3 事故影响
1.3.1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
- 33栋建筑物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
- 直接经济损失88112.23万元。
2. 事故原因分析
2.1 直接原因
2.1.1 堆填体含水情况
- 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导致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
- 持续流入场内的地表水流、裂隙水、雨水和堆填渣土中的水分,导致含水率高。
2.1.2 堆填数量和高度情况
- 实际堆填量已达583万立方米,堆填体后缘实际标高已达160米,严重超库容、超高堆填。
2.2 人为等其他因素
2.2.1 排除人为破坏因素
-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问询和视频资料分析,未发现人为破坏因素导致滑坡的证据。
2.2.2 排除突发降雨及地震因素
- 滑坡发生前5日无降雨,事故发生当日降雨量为1毫米。
- 事故发生前期无有影响的地震事件记录。
2.2.3 排除天然气管道爆裂因素
- 管道爆裂发生于滑动破坏失稳之后,因滑坡冲击影响发生破裂泄漏。
2.2.4 排除地铁施工因素
- 地铁施工工地因停电而停止施工,与滑坡事故无关。
2.2.5 排除生活垃圾腐化因素
- 堆填的生活垃圾约0.73万立方米,对渣土堆填体整体力学性质未构成影响。
3.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3.1 涉事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建设运营管理极其混乱
3.1.1 违法转包和违规作业
- 绿威公司将红坳受纳场违法转包给不具备运营资质的益相龙公司。
- 益相龙公司私自将实际运营权转包给同样不具备运营资质的林敏武、王明斌等人。
3.1.2 缺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
- 没有对员工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没有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3.2 地方政府未依法行政,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
3.2.1 违法违规推动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
- 深圳市政府在推进城市建设过程中,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
- 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违法违规实施余泥渣土临时受纳管理和推动红坳受纳场建设运营。
3.3 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审批,日常监管缺失
3.3.1 未严格履行审批、监管的法定职责
-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在红坳受纳场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核发临时受纳许可。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未按规定履行建设执法监督指导职责。
3.4 建筑垃圾处理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
3.4.1 现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难以适应管理需求
-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消纳场地匮乏。
- 缺乏具体要求,特别是对于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余泥渣土受纳场。
3.5 漠视隐患查处举报,整改情况弄虚作假
3.5.1 整改情况弄虚作假
- 负责查处的事故隐患问题未督促整改,仅要求暂时停工。
-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重视不够。
3.6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3.6.1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深圳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
-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6.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
-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3 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意识
- 各级政府要准确把握安全与发展、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始终把城市安全放在城市治理的首要位置。
- 要理顺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城市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3.6.4 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 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法律法规必须执行。
3.6.5 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 有关部门要针对此次滑坡事故成因机理,梳理现行建筑垃圾建设运营标准规范。
- 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
3.6.6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 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作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 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协同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