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21·5·2”一般触电事故深度分析与启示
1. 事故概述
1.1 事故背景
1.1.1 检修工作的安排
- 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开始进行C级检修,为期一周。
- 检修工作由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检修分公司负责执行。
- 检修工作于4月30日结束,济南检修分公司撤离。
1.1.2 事故发生时间线
- 5月1日20时,公司锅炉开始点火。
- 5月2日1时37分,汽轮机具备冲转条件开始冲转。
- 1时38分,生产部副经理兼电气专工陈某提醒运行副值曹某飞机组开始冲转,并要求曹某进行检查。
1.2 事故经过
1.2.1 曹某的操作
- 曹某在集控室收到陈某的提醒,并带操作票前往发电机出线小间。
- 在途中,曹某安排孟某检查发电机出口开关101手车仓内是否异物。
- 孟某到达后摘下柜门锁,曹某到达后发现PT11、PT12位置与操作票不符,便调整PT11至工作位置。
1.2.2 触电事故的发生
- 孟某打开柜门,曹某打开隔离挡板擦拭灰尘。
- 1时46分,开关101手车仓内出现闪光,曹亚飞触电后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 事故原因与性质
2.1 事故直接原因
- 曹某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的规定,在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擅自开启隔离带电部位挡板进行清灰作业,不慎触及10KV静触头,导致触电。
2.2 事故间接原因
2.2.1 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方面
- 未能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员工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消除。
- 监督“两票”制度落实不力,作业时操作票制度未正确执行。
- 企业主要负责人王爱林同时担任国能临泉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履行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
2.2.2 有关单位方面
-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规定,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
- 县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业化程度不够,对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
- 小辛集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对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2.3 事故性质
- 经调查认定,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21·5·2”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由于员工违规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及属地乡政府监管责任未完全落实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事故启示
3.1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 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2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 企业应严格执行“两票”制度,确保操作票制度正确执行。
- 加强对操作票的审核,确保操作人、监护人和运维负责人对操作项目进行核对。
3.3 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
- 企业应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4 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化水平
- 监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 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5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 属地政府应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指导。
3.6 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
-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 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通过这次事故,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的重要性。只有企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