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成长通道横向贯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制定背景
1.1.1 深化人才成长通道建设
- 为完善管理、专业技术队伍间人才横向发展规则,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人才发展机制,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1.1.2 横向贯通定义
- 横向贯通是指管理、专业技术队伍跨序列横向发展,包括向更高层级职位晋升、向对应层级及以下职位转聘,促进各类人才复合培养,做到用人所长。
1.1.3 适用范围
- 本细则适用于中基层职位人员横向贯通发展情况。
1.1.4 实施原则
- 服务发展,统筹推进。将事业发展需要作为各类人才横向贯通使用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整体统筹,坚持一盘棋布局、一体化建设。
- 突出导向,规范管理。牢固树立能力业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控职数、严把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贯通规范有序。
- 遵循规律,以用为本。遵循人才成长成才规律,准确评价人才业绩表现、专业专长、发展潜质,科学确定发展路径,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
2. 人才成长通道设置
2.1 职位序列设置
- 公司中基层人才队伍设置为管理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个职位序列。
2.1.1 管理序列
- 管理序列指按中基层机构规格管理的单位的负责人(含中层单位助理),设2层6级。
2.1.2 专业技术序列
- 专业技术序列设4层8级。
2.2 职位具体划分
2.2.1 管理序列职位
- 中层级职位:副总师,中层正职,中层副职。
- 基层级职位:中层单位助理,基层正职,基层副职。
2.2.2 专业技术序列职位
- 高层级职位:首席专家。
- 中层级职位:高级专家,专家。
- 基层级职位设2个子序列:
- 专业子序列:高级主管,主管。
- 技术子序列:主任师,副主任师。
3. 横向贯通的内容
3.1 中层级职位横向贯通
3.1.1 管理职位转聘专业技术职位
- 公司副总师和中层正职可转聘公司高级专家,中层副职可转聘公司专家。
3.1.2 专业技术职位转聘管理职位
- 具有中层级管理职位任职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转聘到不高于其曾担任职级的管理职位。
3.2 基层级职位横向贯通
3.2.1 基层正职、高级主管、主任师可相互转聘。
3.2.2 基层副职、主管、副主任师可相互转聘。
3.2.3 中层单位助理可转聘基层正职、高级主管、主任师。
4. 横向贯通的条件
4.1 职数范围
- 应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进行。
4.2 基本资格条件
- 应具备所聘任职位基本资格条件、成果业绩、能力素质等要求。
4.3 晋升规则
- 横向贯通以现任职位层级为基础,一般应逐级晋升。
4.4 绩效考核
- 中层级职位横向贯通需近3年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档及以上。
4.5 转聘年龄要求
- 中层级管理职位转聘对应专业技术职位,年龄应距退出现职不少于1年。
4.6 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 具有专业技术职位和管理职位双重任职经历,其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年限与对应层级管理职位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5. 横向贯通的程序
5.1 职位晋升程序
- 跨序列职位晋升须按照公司中基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细则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细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5.2 跨序列平级调整
- 跨序列平级调整的,应当经过动议、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程序。
6. 管理与监督
6.1 易岗易薪
- 严格落实易岗易薪,横向贯通任职的各类人员,均按所聘职位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6.2 选人用人导向
-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对管理职位转聘专业技术职位要严控职数、严格标准、严把条件,不能以安置或提升待遇为目的,应符合职位要求,体现人岗相适,利于发挥个人专长。
6.3 信息公开与监督
- 加强对横向贯通重点环节、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6.4 举报与处理
-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监督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按规定受理和核查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