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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序列业务对下360度考核细则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1.1 提升管理效率
- 为了进一步提升经营序列对口管理效率及管控效果。
- 目的是全面公正科学评价员工岗位履职情况。
1.1.2 激发员工积极性
-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 落实“一人一表”360度全覆盖考核要求。
1.1.3 建立长效机制
- 构建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一致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 全面、科学、客观评价编标中心、经营事业部、区域助勤人员工作成效。
1.2 基本原则
1.2.1 原则概述
- 坚持一人一表,全员覆盖。
- 分层分类,科学精准。
-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 强制分布,刚性运用。
1.3 考核对象
- 考核对象为编标中心、经营事业部、区域驻勤人员。
- 包含对经营机构业务考核和对专职经营人员考核。
2. 组织机构
2.1 管理小组
2.1.1 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经营序列业务对下360度考核管理小组。
- 组长:分管经营副总经理。
- 副组长:协管经营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部部长。
- 成员: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编标中心负责人、各事业部负责人。
2.1.2 办公室设置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开发部。
- 办公室主任由市场开发部部长兼任。
2.2 工作职责
2.2.1 制定与修改细则
- 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经营序列对下业务360度考核细则。
2.2.2 组织与协调
- 负责经营序列对下业务360度考核管理、组织及协调等工作。
2.2.3 考核结果公示
- 按期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 考核内容与计分规则
3.1 考核内容
3.1.1 组织机构考核
- 经营事业部考核内容: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经营质量、经营业务管理情况、工作落实情况。
- 编标中心考核内容:经营业务管理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经营质量、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3.1.2 经营人员考核
- 编标中心人员、经营事业部人员、区域驻勤人员考核内容:岗位履职考核、民主测评。
3.2 考核方式
- 加权平均考核,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3.3 计分方式
3.3.1 组织机构
- 季度考核得分=经营业务管理情况×50%+工作落实情况考核×50%。
- 年度考核得分=经营计划完成情况×30%+经营质量×30%+Σ季度经营业务管理情况得分/4×20%+Σ工作落实情况考核/4×20%。
3.3.2 经营人员
- 经营事业部(编标中心)负责人考核得分等于经营事业部(编标中心)考核得分。
- 事业部其它人员考核得分=片区分管领导评价得分×30%+市场开发部评价得分×30%+事业部负责人评价得分×40%。
- 编标中心副主任(专业负责人)考核得分=分管经营副总经理评价得分×30%+市场开发部部长评价得分×30%+编标中心主任评价得分×40%。
- 编标中心业务员考核得分=副主任(专业负责人)评价得分×40%+编标中心主任评价得分×30%+市场开发部评价得分×30%。
- 股份/集团区域驻勤人员考核得分。
3.4 民主测评
- 民主测评以年度为周期,采用不记名的方式。
- 围绕素质、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 根据优秀、良好、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得票数计算得分。
4. 业绩考核过程管理
4.1 业绩考核流程
4.1.1 签订年度《岗位业绩合同》
- 按“人手一契约、人人有本账、人人担指标”的原则编制《岗位业绩合同》。
- 经编标中心(事业部)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4.1.2 季度考核
- 市场开发部下发网络通知统一组织实施。
- 根据所报送的资料和日常表现情况完成编标中心(事业部)的《经营序列360度业绩合同考核评分表》评分填写。
4.1.3 业绩工作指导
- 各级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 督促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1.4 业绩反馈改善
- 编标中心(事业部)负责人把业绩考核评价情况与员工本人见面。
- 员工对岗位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市场开发部提出书面申述申请。
5. 考核结果及运用
5.1 考核结果
- 员工业绩考核采用强制分布进行评价。
- 形成A、B、C、D、E五个考核评价等级。
5.1.1 分类强制分布
- 同类别人员集中进行强制分布。
5.1.2 强制分布规则
- 根据员工业绩考核得分依次排名确定考核评价等级。
5.2 业绩考核兑现
5.2.1 编标中心人员业绩考核兑现
- 个人年度经营承揽兑现=奖金基数×岗位业绩系数×编标系数×个人考核系数×出勤率。
5.2.2 经营事业部人员业绩考核兑现
- 应用于公司对各经营事业部的年度(季度)业绩考核之中。
- 对经营事业部人员年度(季度)绩效奖进行系数调节。
5.2.3 股份/集团区域助勤人员
- 经营经理、经营主管/助理的个人年度经营承揽兑现。
5.3 岗位淘汰机制
- 编标中心及经营事业部人员考核结果年度为E或连续2年为D的,退出经营序列。
5.4 评先评优
- 考核结果为A、B的员工,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6. 附则
6.1 执行时间
- 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6.2 解释权归属
- 本办法由公司市场开发部负责解释。




